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造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院相关部署要求,近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对我辖区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分别走访了金融、旅游、零售等不同行业的企业。

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干警向相关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工作概况、公益诉讼以及当前所开展的“扫黑除恶”、“双提升”活动等工作,并悉心听取各公司负责人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对其进行现场的法律咨询解答,告知其相关的权利渠道。
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是我们当前检察机关重要工作之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供稿人:蔡浪、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