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段炼、副检察长龚光军带院扶贫办工作人员前往脱贫攻坚帮扶点深溪镇大窝村,调研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调研中,段炼等人与大窝村党支部书记李晓茂等大窝村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大窝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听取了大窝村2020年工作计划介绍,就2020年帮扶工作进行了探讨。

结合检察资源禀赋,段炼就红花岗区检察院对大窝村的帮扶工作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精准帮扶。大窝村全体贫困户已经于2019年全部脱贫,现在要对帮扶户进行跟踪,“一户一策”确保稳定脱贫。特别是要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防止因疫情等原因致贫返贫,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两场战役。
二是要开展法制扶贫。红花岗检察院将加大对当地派出所办理案件的介入指导力度,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开展“送法进村”,以法制课、法制宣传等形式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结合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对大窝村在2020年拟引进的企业项目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要强化“扶贫先扶志”。通过思想教育和树立典型标杆,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在帮扶工作要“造血”而不是“输血”。
段炼指出,全院帮扶干部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要加强与大窝村的沟通,服从村支两委的工作大局,共同协商、共同努力,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