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方面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近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签订了《关于建立食药领域安全“四个最严”专项工作联系协作机制的办法》,加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协作,共同维护食药领域的安全。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其中典型为蔬菜检验不合格、矿泉水检验不达标、及食品药品商家证照不齐等问题。

“四个最严”专项活动: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
(供稿人:杨远秀、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