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串通投标罪、故意伤害罪一案,检察长任炳强带领办案组成员出庭支持公诉。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多次持械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强迫交易,情节严重;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6万元;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利用村民组长和村民议事代表身份,操纵基层组织,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在长征镇片区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遵义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办、村居的群众约12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本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数天。
(供稿人:刘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