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红花岗区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动红花岗区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6月13日上午,红花岗区政协朱永平副主席、周乐强主任一行10人到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调研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参加此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调研会的还有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的代表。

会议由周乐强主任主持召开。会上,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就2017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工作做法、工作亮点和特色、存在困难和原因向与会领导、同志等作了汇报。

随后,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分别就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发言。与会人员纷纷对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充分利用无人机拓展案源、调查取证开展新时代检察工作进行了肯定,并提出建议:一、建议检察机关重点围绕老百姓关心的交通设施不完善、隧道灯光昏暗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扩大检察监督影响力;二、对已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与监察委形成合力,督促职能部门高质效履职。
最后,区政协朱永平副主席对此次调研会进行了总结,首先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对检察机关今后开展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紧紧围绕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二、充分利用本院已有的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办案工具开展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三、落实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签订的联系协作机制,建立半年或一年定期联席会议,与各行政职能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共同办案,达到双赢、共赢效果;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红花岗区对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
此次会议至关重要,不仅体现了红花岗区政协对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也提高了辖区内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有利于检察机关进一步开展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促进红花岗区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动红花岗区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背景:
今年年初,红花岗区检察院草拟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办公室、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落实。红花岗区政协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自《实施办法》出台后,便将调研这两项工作情况列入了今年的工作计划。
(供稿人:杨远秀、唐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