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期检察沙龙如约而至,组织了一场以“捕诉一体机制探讨”为主题的检察沙龙,沙龙现场邀请了遵义市公安局新浦分局法制大队长钟震宇,遵义市律师协会刑专委委员、宇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世军及辖区刑辩律师代表等参加,沙龙由检察官刘新睿主持。

活动中,主持人刘新睿与钟大队、李主任就“捕诉一体”机制的运用、优化做了深刻探讨,钟震宇大队长以及李世军律师从对“捕诉一体”机制的认识谈起,再到该机制对公安机关、刑辩律师工作的影响,以及检察机关如何更好的运用“捕诉一体”机制开展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看法及建议。
与会嘉宾认为,“捕诉一体”机制的改革,是一次重要的变化,是节约司法成本,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效的有效举措,有助于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司法实务中,对公安、刑辩律师都意义非凡,对公安机关来讲,“捕诉一体”机制的推行,加强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证据收集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对刑辩律师来讲,“捕诉一体”机制的推行,使得辩护工作在审查逮捕阶段能发挥出作用,加强了检察机关和辩护人的沟通交流,也进一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活动中,龚光军副检察长发言指出,“捕诉一体”改革不光是检察院一家的事,更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的需要,而在整个捕诉环节中,其最实质的问题是证据的审查和认识。在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制度过程中,各方都要站到一个哲学的角度辩证、全面的去认识案件中的各项证据,精准认识、准确把握,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捕诉一体”制度的最大效益。

此次“捕诉一体机制探讨”的主题检察沙龙,一方面加强了本院与公安、律师行业的联系,另一方面使本院全体干警对于“捕诉一体”机制的运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本院接下来在“捕诉一体”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机制的健全与完善起了推动作用。红花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及辖区刑辩律师代表等3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