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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实有为不负2019?行胜于言勇战2020——2019年度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5月14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段炼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2019年红花岗检察取得的成绩,并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9 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各类案件2782件。

         

        一、持之以恒优化刑事检察,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0件1287人,决定批准逮捕581件7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32件1287人,决定提起公诉599件896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件62人。

        3.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破坏金融秩序环境资源保护以及涉贫领域犯罪47件59人。

        4.依法维护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食药安全,起诉“两抢一盗”、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244件302人

        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

        1.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值班律师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12件859人,适用率73.56%。

        2.依法对涉及家庭、邻里纠纷等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86人,决定不起诉260人。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1.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90170,决定批准逮捕68人审查起诉案件80164人,决定不起诉53,决定附条件不起诉8人。

        2.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管理不完善、“黑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猥亵儿童、美发店雇佣童工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均获采纳,有效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和行业管理规范。

        3.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区检察院干警担任辖区4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刑事诉讼监督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1.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8,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

        2.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纠正侦查违法行为。追诉漏犯62人,纠正遗漏罪行30人。

        3.对法院刑事判决抗诉2件,其中1件抗诉意见已获二审判决采纳。

        4.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58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7人,均获采纳

        5.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

        6.保障建国七十周年特赦,全程同步监督办理特赦案件27件27人。

         

          二、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1.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提请抗诉1件获市检察院支持。

        2.向区法院发出民事审判监督检察建议29份,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份,均获采纳。

        3.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5件,有效解决某医院拖欠员工工资等问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尽力保护公共利益

        1.在全市首创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聘请15名社会人士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已为区检察院提供公益诉讼线索10余条。

        2.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份,参与解决巷口镇饮用水源安全及忠庄河、洛江河河流污染等问题

        3.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4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82500尾。

        4.针对未经注册私自经营保健品、非法出售毒品原料麻黄草问题,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食药安全。

        践行“枫桥经验”,将心比心排忧解难

        1.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0件,办理交办信访案件4件。

        2.主动开展司法救助,10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0.6万元,均已发放到位,将党的关怀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打造阳光检察

        1.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报告工作12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7次,向区政协报告工作2次。

        2.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举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100余人次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视察。

        3.公开重大案件信息681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688份,组织评查案件215全年无冤假错案。

         

        三、深入推进专项工作,精准服务大局

        以高度的责任感,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涉黑案件2件34人,涉恶案件4件92人,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2人。纪委监委、扫黑办移送保护伞、腐败分子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后立案查处22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4件65人,向公安机关、法院发出财产追缴处置检察建议2份。

        2.办理的遵义欧亚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犯罪组织形式新、犯罪手段隐秘,区检察院成功办理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办理的陈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案人员通过修建违章建筑获取大量经济利益操纵基层议事组织并插手辖区建筑工程,就上述问题,分别向区政府和长征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1.决定批准逮捕危害脱贫攻坚犯罪嫌疑人106人,决定提起公诉49人。

        2.开展涉罪贫困人口羁押必要性审查43件43人,变更强制措施35人。

        3.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辖区7个贫困村开展了“扫黑除恶助推脱贫攻坚主题宣传暨‘村霸’‘乡霸’治安乱象线索摸排”专项活动。

        4.选派1名干警驻村工作,累计提供帮扶资金50余万元,帮助金鼎山镇板桥村、深溪镇大窝村59户209名贫困群众脱贫。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助力改善营商环境

        1.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4项,到辖区50余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60余次。

        2.与工商联组织召开检企座谈会2次,52家单位及企业受邀参加,为企业解答工商注册、租金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

        3.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涉民营企业、企业家审查逮捕案件19件25人,决定批准逮捕12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3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26人,决定提起公诉25人,决定不起诉1人。

         

        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依托形式多样的载体,不断强化意识形态教育

        1.以市检察院党组对区检察院进行巡察为契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2.通过理论学习、上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功举办了第五届检察文化月活动。

        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切实践行“一岗双责”

        1.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是否存在违规参与茅台酒经营、违规参与高档香烟经营、利用茅台酒和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自查;对干部职工子女高考、中考情况进行排查摸底,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2.对重点岗位是否存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做细做实风险防控工作。

        3.切实落实好警示教育约谈和节前廉洁自律提醒常态化机制,分级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

        优化机构设置,提升专业能力

        1.以“7+2”模式,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办案资源,优化职能配置,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

        2.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检察官权责统一。

        3.举办业务讲座23场次,撰写业务调研文章26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0余人次。

         

        获得了哪些荣誉?

        1.在人民群众对全省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测评中,区检察院荣获全省第十名、全市第三名。

        2.第一检察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3.陈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件并通报表扬,1件刑罚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1件审查起诉案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例”。

        4.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人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20 年工作安排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检察院“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勇敢战斗,忠诚履职。

        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体现检察担当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抽调34人组成临时党支部到镇街参与防疫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销售伪劣口罩、编造虚假口罩销售信息诈骗财物等涉疫情案件,维护防疫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结合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推动疫情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在决胜脱贫攻坚战中展现检察作为

        积极响应“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号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涉贫领域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着眼稳定脱贫,提供帮扶资金开展新一轮“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担检察责任

        聚焦案件办理、“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和长效常治,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推动专项斗争从纵深发展转向全面胜利。

        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中融入检察创新

        探索开展镇街巡回检察工作,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接受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进行法律监督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帮助镇街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实现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认真务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做到极致”十六字精神,以“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模范红花岗”为品牌行动计划,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落实服务保障大局的政治责任

        在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发挥检察职能,诠释忠诚担当,按照“从政治高度读解法律问题、从法律视角把握政治内涵、用法律语言诠释政治忠诚”的遵义检察履职要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妥善处理涉疫情案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繁荣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推进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突出专业化建设继续做优刑事检察,组建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流,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为目标,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秉持积极的态度,采取有力的措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履职能力素质建设

        聚焦检察队伍素质能力短板,担当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重自强、练本领,持续抓好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不断增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责任意识。突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建设,落实“三个规定”,全面实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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