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室不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拉长耳朵,瞪大眼睛,以纠正“四风”和运用“四种形态”为抓手,在执纪监督问责上下功夫,“探头”作用逐步显现: 驰而不息纠“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常效化 一是抓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对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以来我院“四风”问题开展了自查,目前未发现违反“四风”的行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自查清理了干警及亲属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对院5名有家属经商的干警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对2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兼职取酬有关情况开展了自查,自查中未发现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的行为;购买了红外线测距仪对机关办公用房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对超面积的10 间办公室进行了整改。 二是抓时间节点的廉洁自律。利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之机,纪检组监察室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对全院干警发出廉政提醒短信近600条,并组织12名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过节承诺书。同时,在“高考升学月”组织全院91名干警职工签订了“国家公职人员抵制滥办酒席承诺书”,针对本院有2名干警子女参加高考的实际,对其进行了提醒并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是抓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开展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行动,对干部队伍中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拖沓推诿、吃拿卡要等阻碍发展的行为亮剑。纪检组监察室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了遵守考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公车入库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10余次。同时,狠抓会风会纪,今年来共开展会议纪律督察近60次。 精准践行“四种形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 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同时,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落实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年组织了2次自查。每季度按时向市院上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检查情况记录表》,报告我院干警违纪违法苗头隐患排查情况,注重预防,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18个制度,包括《廉政谈话制度》、《干部约谈制度》等。今年1月、6月,分别对7名新进人员和16名新进聘用制书记员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8月至9月下旬又组织了全体合同制书记员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各部门负责人以单独谈话的方式对每名书记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防患于未然。此外,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对2016年12月修订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组织全院干警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就近年来全国、全省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讨论,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是注重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结果运用,重点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抓早抓小。从抓会风会纪入手,今年3月对我院参加市院业务培训中迟到、旷会的人员进行核查,对1名责任人、1名负责人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针对市院通报我院“9月11日、9月12日晚上值班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情况,院党组迅速召开专题研究会,对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分别作出了通报、警示谈话、扣罚津贴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