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落实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防治政法系统腐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重要作用。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制度,2021年1-6月,市县两级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30件,其中遵义市检察院填报101件,各基层院填报929件,全市无一“零报告”检察院。
在全市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得到重点集中整治,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遵义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全市检察人员将继续保持“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增强司法公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