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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19日在织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翟培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织金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聚焦全县工作大局,全力服务织金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以开展专项工作为抓手,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积极开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落实“尽锐出战”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法治扶贫工作,抽派干警参与全县脱贫攻坚督查追责工作,全院业务骨干深入乡镇开展法治扶贫宣传,认真完成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任务。认真办好涉贫案件。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贫案件31件34人,批准逮捕29件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件46人,提起公诉27件37人。重点针对涉贫刑事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2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元。办理恶意拖欠农民工薪酬案件1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刘某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支付13名农民工工资12.8万余元。帮助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累计为乡镇、街道提供帮扶资金68万余元。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生态刑事犯罪。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批准逮捕非法猎捕国家珍稀野生动物、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件3人,提起公诉8件10人。强化生态环保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开展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1人,追诉1件1人。针对水污染防治、废旧矿山治理、固体危险废物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督促责任企业清运粉煤灰3400余吨,督促完成矿山补植复绿240余亩,促进生态修复。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拍摄2部生态环境保护微视频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手机客户端转发推送,增强了法治宣传效果。

        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批准逮捕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8件22人,提起公诉 21件59人;受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加强对涉企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恶势力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件7人;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6名涉企案件被告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采纳。保障各类产权主体申请监督权。办结涉企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立案复查涉企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结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涉企信访件各1件,并通过“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助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社会矛盾认真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182件次;受理控告线索20件、举报线索6件、申诉类信访事项4件、其他信访事项13件,均全部办理完毕;严格执行检察长接访制度,检察长接访35次。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1件刑事申诉案件和3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审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3件,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刑事案件、涉法涉诉案件、重信重访事项等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制定落实解决方案,有力化解矛盾,有效防范办案风险,保证了全年未发生涉检非正常上访,为维护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贵州省旅发大会等重大节点期间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织金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38件649人,提起公诉399件547人,报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5件43人。

        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聚焦重点打击十类黑恶犯罪。批准逮捕涉恶犯罪20件53人,提起公诉11件73人。确保打击依法准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相关法律政策,确保案件质量,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改变侦查机关案件定性4件15人;追捕漏犯21人,追诉漏犯11人。形成专项斗争合力。加强工作联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8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3条。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7条线索、上级院转办交办的4条线索及时核查上报。注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社会治理的促进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5件。

        突出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案件8件10人,报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件9人,提起公诉1件1人;批准逮捕强奸案件38件41人,提起公诉38件41人。重点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涉毒案件92件112人、涉黄案件13件24人、涉赌案件11件68人,提起公诉涉毒案件100件114人、涉黄案件10件15人、涉赌案件4件6人。有力打击侵财性犯罪。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性案件106件129人,提起公诉102件145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加强与纪委监委配合协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和市人民检察院交办1件1人,决定逮捕2件2人,决定取保候审3件3人,提起公诉5件5人。派员提前介入县监察委调查案件6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坚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和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40次,受教育干部职工2000余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65件86人,提起公诉56件77人;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件54人,提起公诉26件41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监督和配合有关单位落实未成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上学、就业不受影响。结合办理案件、法治宣传、校园安全整治等工作,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性侵案件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并针对学生营养餐安全、校园管制刀具清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全院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38人分别兼任城乡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60余次,覆盖5万余名中小学师生;采购一批法治类书籍,赠送给中小学作为法治教育资料;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县内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代表、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共同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合力预防青少年犯罪

        三、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次;追捕漏犯78人,追诉漏犯39人;落实命案出勘现场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参与重大命案出勘现场,提前介入王述昌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引导侦查,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1件量刑畸轻案件提出抗诉,被告人胡某某已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万元。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履行监管场所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8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3件;认真办理提请收监执行案件,对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5名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办理特赦审查案件20件20人。

        努力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审查。重点审查涉及公益项目、民生领域,以及可能以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方式侵占国有企业、国有改制企业、民营经济、农民工、贫困户合法权益的案件,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9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对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进行集中审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结合审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办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件1件。

        努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利益的保护。深入走访调查40个生态环境现场、10所医疗机构、30所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铺、营养餐食材配送公司和网络餐饮配送平台企业,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收集固定证据,立案审查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强化矿产、土地等国有资源资产的保护。针对非法采矿等方面的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追回矿产资源73.6吨,追回违法所得10万元;针对发现的部分房产企业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行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追缴。促进形成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开展检察长、同级河长“两长”护河大巡察、乌江流域三岔河六冲河禁渔期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约谈并督促责任企业进行污染防治、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会同多部门合力处置病死猪污染事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狠抓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有力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等各项任务,切实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贯穿全过程,扎实抓好学习教育、深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深刻检视反思、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和整改落实、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实现党员干警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带动全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和专业知识培训、视频讲座学习、专题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强化办案内部监督管理,把案件质量评查与业务考评、执法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推动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运用素能培训、岗位练兵、轮岗交流、挂职锻炼、集中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等方式,加大对检察骨干的培养力度。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获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名员额检察官在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和“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优秀奖”。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和上级院安排,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将原来的13个部门整合为9个,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保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落实“捕诉一体”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提高检察官司法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有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织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治理能力,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巩固脱贫攻坚战果,紧贴乡村振兴战略谋划工作举措;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突出刑事犯罪,参与平安织金建设;继续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聚焦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四大检察”新布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突出专业化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以做“广”和做“深”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以加大力度多办案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强化诉前程序促履职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检察科技含量。坚持科技创新与司法改革相结合,强化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强与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数据资源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检务保障能力水平,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五是从严治党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认真贯彻好政法工作条例,强化从严管理队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好自身反腐败斗争。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奋力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织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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