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织金县检察院提起的织金县水务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污水治理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案在黔西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黔西市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确认织金县水务局未依法全面履行辖区内污水治理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决其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21年7月,织金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织金县八步街道沙冲村移民新街路口及沙冲村后街组、上街组、沙冲组存在污水直排污染八步田坝社区及碧云湖周边生态环境。同年7月26日,织金县检察院依法向织金县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污水治理监督管理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八步街道污水直排问题进行处理,消除污染隐患。该局于同年9月23日复函称:一是将八步新街、碧云湖区域污水清理运输至八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二是聘请第三方公司种植可净化水体和美化环境的水生植物,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
2022年1月,织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对该案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后发现,八步街道移民新街路口及碧云湖周边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经委托第三方公司鉴定,八步街道田坝社区及碧云湖水体均为“黑臭水体”,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织金县检察院在请示上级院后依法向黔西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织金县水务局是否已经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和辩论,黔西市法院合议庭经过庭审及三次合议后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并当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