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织金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进一步把检力下沉到扶贫一线,积极服务保障织金县脱贫攻坚工作,助推全县贫攻坚战、决胜同步小康。
一、充分结合检察职能,扎实做好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织金县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战工作大局。一是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县委“一村一扶工作队、一户一帮扶责任人”、“单位到村、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该院明确22名党员干部、部门责任人结对帮扶黑土镇木利村、联合村、红星村共计50户贫困户。今年以来,该院党组领导及干部职工先后多次前往黑土镇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二是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根据县委部署,该院安排2名同志进驻黑土镇木利村、联合村分别任第一支书,协助村两委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推动脱贫攻坚、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三是认真抓好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根据县委部署,织金县检察院与县纪委、县法院各自抽派16名干部,组成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组,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目前,各项帮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织金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确保学深悟透,为抓好专项工作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强化组织保障,统筹谋划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信息互通及工作衔接,建立重大案件联席讨论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及时报送信息材料。及时准确报送工作简报、案件专报等内容。元月以来,该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恶势力案件1件3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恶势力案件3件5人,批准逮捕3件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黑恶势力案件3件5人。
三、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创造蓬勃的营商环境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检的安排部署,织金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一是认真部署谋划,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全体干警学深吃透开展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主动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等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各方大力支持。二是召开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邀请10余名律师代表就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进行交流,征询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企诉前监督案件125件。四是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着力构建齐抓共管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格局。与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重大疑难事项会商制度等。五是营造尊重和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宣传”的方式,该院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商会、园区、企业”开展以典型案例为依托的“检企共建,推进依法治企”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余人次。
四、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织金县检察院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一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力服务平安织金建设。一是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元月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426件573人,批准逮捕302件38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1件369人,提起公诉180件207人,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2件19人。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确保办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的66件94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于没有起诉必要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60件83人,其中刑事和解后不起诉50件62人,努力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减少社会对抗,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深入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共接待群众来访及咨询104次,均按规定进行处理完毕。对历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开展排查,及时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保证了全国”两会”、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会议节点期间未发生涉检非正常上访。根据县委、县委政法委安排,对我县八步、板桥、茶店等乡镇平安建设进行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五、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创造美丽的生态环境
针对非法占用土地林地等情况开展案件线索摸排,及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0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依法向桂果、牛场等乡镇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件,目前复垦复绿面积达213.17亩。元月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件10人,批准逮捕3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7人,提起公诉2件3人,法院已判决1件1人。
六、加强与监察委配合协作推进反腐败斗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今年元月,织金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组织成立职务犯罪办案组,含3名员额制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由一名副检察长分管并参与办案,确保团队作风优良,办案质量过硬。5月18日,贵州省编委办下文批准该院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元月以来,经过与县监察委深入的沟通交流,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办理了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七、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创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认真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针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6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7件76人和不构成犯罪的3件7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追诉漏犯15人,追究遗漏罪行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次;提出量刑建议128人,法院已采纳量刑建议127人。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发出羁押期限提示函15人次,开展看守所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审查2人次;加强安全防范检察监督,针对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2件,监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2件次,对看守所收押、出所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三是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审查法院民事生效判决裁定,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130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9万元;提起公益诉讼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