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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金县检察院五举措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18-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在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织金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多举措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机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织金县检察院与织金县团县委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定期组织培训了一批合适成年人,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无法到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活动,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各项诉讼权益。 

        二是积极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教育、感化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织金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疏导、进行社会帮教,并自行或委托公安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平时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对其是否具有再犯罪的风险进行科学合理评估,为是否作出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等正确法律处理决定提供必要参考。 

        三是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18年,织金县检察院对涉罪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正在考验期接受监督考察。通过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及犯罪行为的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 

        四是积极参与法院巡回法庭审判活动,出庭公诉,取得良好治教教育警示效果。今年11月8日,织金县检察院派员到该县龙场镇广场支持公诉一起聚众斗殴案的公开开庭审判活动,庭审中公诉人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经法庭审理,当庭宣判,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五是形成部门联动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今年以来,织金县检察院多次联合团县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深入织金县城关及乡镇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不仅提升了全县广大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也争取到了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支持,让老师、学生及家长们加深了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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