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数字检察工作研发小组,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分工负责、各部门抓落实、办公室协调督促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统筹解决数据共享、队伍保障等问题,特别是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配合、协作问题。
会议强调,要强化学习,转变理念,提升数字检察应用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精研优秀案例、指引案例,学理念、学方法、学规律,结合自身办案,拓展视野、优化方法、扩大成效。采取邀请专家讲课、外出学习、加强与专业公司合作等多种方式,找准数字检察工作方向,提高数字检察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