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传达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部署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党组书记、班兴伟主持会议,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余兴泽、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韩凌飞出席会议,全院干警参会。

会议首先由韩凌飞组长解读《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意见》,在政策解读中,韩组长从政策的适用对象、适用实效、“自查”与被查的包含范围及法律适用情形等进行解读,提醒干警要认真对照,抓好自查自纠。

班兴伟要求,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要结合党史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三项教育”安排好、安排实,要通过持续学、深入学,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主动进行查纠整改的思想自觉。
就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班兴伟强调,要严格自查自纠、严肃组织清查、严厉整治顽瘴痼疾,制定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方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思想交流,形成思想上的碰撞;要把组织实施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立足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