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西市大关镇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向黔西市检察院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合作社种植业天灾损失保险诉讼判决书已收到。这是黔西市检察院落实支持民营农业产业企业发展出实招的举措。
2022年12月,大关镇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检察机关反映,合作社于2021年12月27日对种植的62.23亩羊肚菌向某保险公司黔西支公司投保《****保险公司贵州省地方财政补贴型“黔慧保”蔬菜种植保险》,并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2022年1月至3月期间,因受低温气候影响,62.23亩羊肚菌绝收。合作社履行了报案义务,投保的保险公司、大关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灾情,现场认定62.23亩羊肚菌绝收。但合作社与投保的保险公司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公司拟通过诉讼渠道维护合法权利,希望民事起诉事宜能得到检察机关支持。
黔西市检察院根据合作社反映,审查了合作社投保和受灾的证据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认为合作社投保和受损情况属实,作为从事农业产业的合作社,每年通过农产品“黔货出山”产值2300多万元,发放农民工资1100多万元,交政府土地流转金200多万元。合作社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就地解决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发展经济,黔西市检检察院遂决定支持合作社以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利,助力合作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