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检察院关于“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要求,黔西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涉企和涉企人员刑事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并对符合涉企案件条件的社矫人员进行回访,并通过建议当事人申请变更执行,有效服务民营企业生产发展。
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百里杜鹃管理区社区矫正对象涉企人员梁某有必要解决其社区矫正执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经了解,梁某户籍地在贵州省百里杜鹃管理区某乡镇,但其生产经营地却在黔西市。2020年12月,梁某在黔西市某社区购得一套安全住房,并于2021年4月在该市和他人合伙经营了一家酒业公司。社区矫正期间,梁某主要以跨市县请假方式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涉企人员梁某对企业管理不便,不利于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建议梁某可以申请变更执行地接受社区矫正,以便促进公司生产发展。
2022年5月12日,该院第三检察部和市司法局进行了交流,建议针对梁某的情况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变更其社区矫正执行地。市司法局经调查核实,梁某符合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条件,于2022年5月31日同意接收。
黔西市检察院积极协调社区矫正机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涉企人员困难,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护航“十大产业”紧密结合在一起,解决了涉企人员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了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有效促进了企业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