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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到大方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时间:2022-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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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巡回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看守所检察工作,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18日至23日对大方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第二巡回检察组由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贵龙担任
组长
,市县两级院5名业务骨干为成员,同时还邀请了大方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消防队等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以解决巡回检察工作中的专业性问题。
11月18日上午10时,第二巡回检察组在大方县公安局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组长袁贵龙、毕节
市人民检察院驻毕节监狱检察室主任邓勇、
毕节市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顾淼、
大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丽娟、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志雄
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韦会举主持。
会上,毕节
市人民检察院驻毕节监狱检察室主任邓勇同志传达巡回检察方案
。
第二巡回检察组组长袁贵龙强调:第二巡回检察组
一要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巡回检察是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的工作部署,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二要
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提升巡回检察质效。把监管安全作为现场检察的重中之重,持续推进解决“收押难、收监难”等问题,紧盯看守所执法关键环节,以找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为目标,维护司法公正。
三要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巡回检察组要注重协调配合,处理好与监管场所、驻所检察室以及专业人员之间的关系,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巡回检察工作中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
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推进。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严格依法履职,认真、规范、细致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确保巡回检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毕节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
顾淼
对毕节市检察机关长期对看守所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此次巡回检察,毕节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大方县看守所
一是
要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
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查找出来的问题照单全收,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
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守住安全底线,保证巡察工作与监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丽娟同志作讲话;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志雄同志作表态发言;
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韦会举同志作表态发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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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成丰 编辑|胡奎 审核|郑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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