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随着法槌的敲响,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德江、龙文艺等12人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在纳雍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志雄及员额检察官李志、李晓红出庭支持公诉、履行职责。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该案的《起诉书》、依法有序出示相关定罪量刑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各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发表了辩解和陈述;各辩护律师当庭发表了辩护意见。庭审历时9小时,12名被告人最终表示悔罪伏法。

同时,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协同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共200余人亲临旁听庭审。该院以庭审为载体,以“龙门父子”案为契机、以案释法,反面教育,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黑恶势力犯罪的职能,切实履行起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旁听干部纷纷表示:亲历这样的庭审,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纪法的尊严不容挑衅,因果报应毫厘不爽,多行不义必自毙,希望司法机关以后多组织观看一些典型案件的审判,不断警示干部群众廉洁奉公、遵章守法。

据悉,该案是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来,毕节市检察机关第一起依法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恶犯罪,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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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