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监管场所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防止监管场所发生安全事故。2023年1月17日上午,在副检察长郑光辉的带领下,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罗甸县看守所进行春节前安全大检查。

检察人员按照“全面、细致、严格”的要求,深入监区、监控室、医务室、食堂等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监室内有无藏匿违禁物品、硬件设施是否牢固、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及在押人员饮食安全等问题。

检查结束后,郑光辉副检察长结合检查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一是做好春节值班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巡查、巡视力度,确保春节期间监区安全稳定;二是加强谈心谈话教育,做好在押人员节前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从源头做好在押人员思想教育工作;三是加强与驻所检察干警的沟通协助,及时沟通解决执法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完成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驻所检察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