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以“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法,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参与化解行政争议21件,案件办理取得良好效果。一是推动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增设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对标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任务,结合全县行政检察重点工作,参与行政执法重大问题、重大分歧的协调,参与诉源治理等社会治理创新,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二是搭建起与法院、集中管辖异地法院的信息共享平台。对具备化解可能的案件,及时共享信息,提前介入,通过调动各方力量,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率和效果,帮助行政机关降低败诉率。在成功办理的9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中,分管检察长带头办理7件,举行公开听证6次,主动将多年基层工作经验运用到化解工作中,亲自细化化解方案和听证流程,用真心真情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传递执法司法温度,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实现了行政争议案件的专业化办理。同时给员额检察官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大幅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化解的成功率。行政诉讼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事人诉求强烈,服判息诉难,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能够给双方当事人提供解开心结的有效平台。对基层矛盾突出的案件,检察机关在找准争议焦点的基础上,通过邀请熟悉当地矛盾纠纷情况的乡政法委员、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听证员召开听证会,摆事实讲道理,从法律适用、政策解读、人情事理等多角度,全方位释法说理,提高了行政争议化解的成功率,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真正达到了乡村和谐善治的良好效果。检察建议的目的在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许多行政争议的焦点都集中在行政机关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职上。在工作中,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帮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平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质疑和不满。2022年来,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工作检察建议21件,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能动履职,从争议的矛盾源头出发,探求更加有效的化解方式和途径,更好的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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