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册亨县辖区内多个乡镇村委会升挂的国旗出现破损、褪色严重、未升挂到顶部等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规定,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扞卫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爱国观念,维护国家形象。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乡镇全面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升挂破损、褪色的国旗立即进行更换,同时全面开展排查,发现违法使用国旗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依法使用国旗。目前,相关乡镇政府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尊重和爱护国旗是每个公民和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扞卫国旗尊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履行国旗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使用国旗,自觉扞卫国旗尊严,让“检察蓝”成为“国旗红”的保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