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纳雍县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农民工讨薪,保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
3月份,该院检察干警在张家湾镇糯石村开展政法部门大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该村余某等三人在纳雍县城某集团公司纳雍项目部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总计17万余元。为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纳雍县检察院在调查取证后支持三人依法向纳雍县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后双方达成调解。在调查中,纳雍县检察院发现某集团公司纳雍项目部还拖欠有另外200余名农民工近200余万元的工资。经研判后认为,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人数多、被拖欠工资金额大,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够更快更好维护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案件线索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案后,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后认为,某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致使公共利益持续受到损害,纳雍县检察院遂向某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某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对某集团公司纳雍项目部作出罚款决定,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督促该公司向农民工支付拖欠工资。在纳雍县检察院、某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某集团公司纳雍项目部已将拖欠的200余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