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女,1982年6月出生,2006年12月考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该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员额检察官。从检多年来,坚定不移守初心担使命,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以优异工作成绩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敢作为、勇担当
主动请缨上战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后,面对赫章县首例涉黑案件,陈星主动请缨,敢于与“硬骨头”硬碰硬,充分彰显了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担当、奉献与责任。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陈星同志克服一切困难,咬牙狠干37天,亲自拟写审查报告1800余页、起诉书50余页,制作出庭预案3000余页,最终于2018年11月29日成功将一起13人涉嫌黑社会组织领导犯罪案成功起诉至法院,13名被告均被作出有罪判决。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毕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了第一枪,积累了经验。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该案入选贵州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扫黑除恶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该案入选“20件典型案件”,陈星同志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在办理上述涉嫌黑社会组织领导犯罪一案中,陈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职能,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开展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与侦查进度,并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提出精准补充侦查提纲80余条,并多次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进行会商6次,共同研判案件侦办难题,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有效提高诉讼效率。
挖根基、消保护
打防结合提质效
为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基础,在办理该案时,陈星严格落实 “打财断血、破网打伞”要求,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向法院制发量刑建议书,建议对涉案人员进行财产没收,同时,对其“保护伞”线索进行移送,彻底摧毁该涉黑组织滋生土壤。在办理该案中,陈星严格贯彻落实“每案必建议”要求,认真分析研判该股黑恶势力在德卓乡滋生的原因、特点,并制作有针对性的防治检察建议,帮助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堵漏防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提升当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宣传、重履职
检爱同行护未来
2020年,陈星因工作调整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她坚守办理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中依法能动履职,以法之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针对该县校园侵害现象屡有发生现象,陈星积极推动与教育等部门开展通过检察长、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走进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守护未来,未爱联盟”普法宣教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宣教体系,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同时与教育主管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进一步加大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导力度,帮助学校堵漏建制,严格推进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认真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认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为教师队伍管理把好关,上牢“锁”,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学生被侵害案件的发生。三年来,陈星在履行自己担任法治副校长义务的同时,联合公安机关主动到有需要的学校为学生、老师进行法治授课20余次,进行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30余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信息多次被高检院等部门准发。

搭平台、重帮教
能动履职促和谐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避免未成年人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陈星积极推动与县公安、卫健、教育等部门搭建合作平台,联合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一体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实现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陈星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每月到观护基地进行法治授课并会同心理辅导老师对在校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打造训诫+帮教+观护基地+职业教育的帮教模式,最大限度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返社会。陈星在办理案件中进一步加大与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联系合作,搭建“和解、帮教”平台,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强化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错误、真心悔罪改过,进而通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等取得被害人谅解,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年来,陈星共帮助19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和社会,其中3名未成年人已成功入读大学。立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陈星联合多部门针对辖区部分学校周边商店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部分网吧、KTV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状,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严惩违法违规乱象,及时叫停违法违规行为。
这就是陈星,一名担当履职、敢于奉献的检察官。